
认识一个人其实很简单,只要她在你的眼里出现,也许就可以叫做认识。 我很早以前就认识她,为何有这样的感觉,我并不知道,只是每次当我在路边的第十九根电线杆时,看到她的样子时,就莫名的有这样的感觉。 每天黄昏时,她就会出现在那里,和她的男友在一起手拉手,走过仅余的一点暮色。她的步子很轻盈,你是划过天空的最后一点光亮。 我并不知道,她每次约会的第十九根电线杆意味着什么,也许带着一种纪念意义的色彩。我走过时,我总会下意识的在那里停留一下,时间不会太久,只有察觉不到的几秒钟。很多东西时间久了,就会有一种习惯。 我一直过着一种叫单身的生活,生活不缺什么,也许只缺一种叫爱情的东西。盈盈曾经说过我,说我太理想化,就像一只小熊吃着玉米,却想着下一只玉米会更好吃,周而复始,我对她说,我很宿命。宿命就像一条缠在脖子之间的围巾,摆脱不开的。 不知为何,我一直会想着那个在黄昏出现的女孩。从她身边走过时,我总会放慢脚步,下意识地等着一些什么。她不曾抬头看到过我一眼,我就如她身边溅起的一粒尘埃。 那一天,她的他没有出现,她在电线杆的一架公用电话里打着电话。我远远地走了过来,忽然看到她眼际的一滴泪水。我停在不远处,她不停地在打,一次次的投币。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到她,她飘起的裙子,像是一朵开在空气中的白莲花。 她的硬币很快打完了,只是她好像仍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,当她在有些慌张的找寻她的硬币时,我走了上前。我说,也许你需要这个。 她笑了,没有泪光,眼中有一丝笑意。忽然发现她很美。我的手指与她的手指在0.01秒中触碰。她的手指很温暧。长发在空中轻轻的一荡。长发散开的空隙透出黄昏时分的一些光亮。 她对我说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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